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位置地址: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博公馆4号楼商业4-5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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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邮箱:zaixilvshi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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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0534-27608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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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月刚 律师
职务:副主任
电话:18613618951
邮箱:liuyuegang777@sina.cn
业务领域:刑事辩护、企业高管刑事风险防控
始终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和刑事诉讼领域研究,有二十余年刑事办案实务经验,熟悉刑事案件办案流程和技巧,律师执业以来,独立办理了百余件重大、复杂、疑难刑事案件,代理的案件中有多起省部级督办案件,在刑事辩护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和深厚的理论基础,有较多取保候审、撤销案件、免予起诉、缓刑成功案例。仅2019至2020两年间代理的刑事案件中免于起诉、取保或缓刑案件达24件。工作中认真、严谨,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具有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,同时以精湛的专业技能、精细化的辩护风格,以及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,深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,并因此赢得了良好的职业信誉。
教育背景:烟台大学(法学专业)
个人简历:
刘月刚律师,1979年9月出生,曾任京师(全国)刑委会委员,现任山东省(刑事专业)中级律师、德州学院法学院特聘导师、德州律协刑事委员会委员、山东载熙律师事务所副主任。
办理的部分案例:
★吕某某涉嫌贩毒案,免于起诉
★某公司法人廖某某涉嫌侵犯著作权案,免于起诉
★冷某涉嫌诈骗案,免于起诉
★付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,免于起诉
★杨某某涉嫌盗窃,不予批捕
★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,撤销案件
★某医药公司法人计某某涉嫌销售假药案,撤销案件
★程某某涉嫌销售有毒毒害食品案(情节严重),侦查阶段取保候审
★刘某某开设赌场案(涉案金额上亿元,央视曾报道),侦查阶段取保,后缓刑
★某公司法人白某某寻衅滋事案(三起减为一起),缓刑
★某交通局干部张某某受贿案(数额巨大),缓刑
★某公司法人于某某非法经营案(情节特别严重),缓刑
★曾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(涉案金额260万),缓刑
★康某某妨害公务案,缓刑
★高某保险诈骗案,缓刑
★孙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(情节特别严重),缓刑
★杜某某聚众斗殴案,缓刑
★姚某某容留卖淫案,判处六个月(轻判)
★赵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案,判处二年四个月(低于法定刑量刑,轻判)
★魏某某诈骗案(数额巨大),判处二年二个月(轻判)
★陈某利用封建迷信破坏法律实施案,判处三年(轻判)
★张某挪用资金案(数额巨大),判处三年(轻判)
★左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(数额较大),判处四年(轻判)
★许某某妨害信用卡管理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,两罪合并一年一个月(轻判)
★盛某等26人涉黑案,(六项罪名)合并判处十二年(轻判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