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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月刚

刘月刚

刘月刚 律师

职务:副主任

电话:18613618951

邮箱:liuyuegang777@sina.cn


业务领域:刑事辩护、企业高管刑事风险防控

   始终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和刑事诉讼领域研究,有二十余年刑事办案实务经验,熟悉刑事案件办案流程和技巧,律师执业以来,独立办理了百余件重大、复杂、疑难刑事案件,代理的案件中有多起省部级督办案件,在刑事辩护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和深厚的理论基础,有较多取保候审、撤销案件、免予起诉、缓刑成功案例。仅2019至2020两年间代理的刑事案件中免于起诉、取保或缓刑案件达24件。工作中认真、严谨,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具有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,同时以精湛的专业技能、精细化的辩护风格,以及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,深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,并因此赢得了良好的职业信誉。


教育背景:烟台大学(法学专业)


个人简历

刘月刚律师,1979年9月出生,曾任京师(全国)刑委会委员,现任山东省(刑事专业)中级律师、德州学院法学院特聘导师、德州律协刑事委员会委员、山东载熙律师事务所副主任。

办理的部分案例:

★吕某某涉嫌贩毒案,免于起诉

★某公司法人廖某某涉嫌侵犯著作权案,免于起诉

★冷某涉嫌诈骗案,免于起诉

★付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,免于起诉

★杨某某涉嫌盗窃,不予批捕

★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,撤销案件

★某医药公司法人计某某涉嫌销售假药案,撤销案件

★程某某涉嫌销售有毒毒害食品案(情节严重),侦查阶段取保候审

★刘某某开设赌场案(涉案金额上亿元,央视曾报道),侦查阶段取保,后缓刑

★某公司法人白某某寻衅滋事案(三起减为一起),缓刑

★某交通局干部张某某受贿案(数额巨大),缓刑

★某公司法人于某某非法经营案(情节特别严重),缓刑

★曾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(涉案金额260万),缓刑

★康某某妨害公务案,缓刑

★高某保险诈骗案,缓刑

★孙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(情节特别严重),缓刑

★杜某某聚众斗殴案,缓刑

★姚某某容留卖淫案,判处六个月(轻判)

★赵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案,判处二年四个月(低于法定刑量刑,轻判)

★魏某某诈骗案(数额巨大),判处二年二个月(轻判)

★陈某利用封建迷信破坏法律实施案,判处三年(轻判)

★张某挪用资金案(数额巨大),判处三年(轻判)

★左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(数额较大),判处四年(轻判)

★许某某妨害信用卡管理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,两罪合并一年一个月(轻判)

★盛某等26人涉黑案,(六项罪名)合并判处十二年(轻判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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